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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问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26 9:33:37

问:一个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可不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答: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即,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个人;
    
2)非企业性单位;
    
3)不经常发生增值税行为的企业;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但其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因此,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也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问:哪些个人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答: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0910日通过并于19931031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了下列规定: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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