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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养老保险有望省内转移 降低个人自付比例
日期:2008-5-28 15:20:14  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次数:
       劳动保障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和制订省级统筹方案,完善并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将以完善市级统筹为着力点,建立科学的责任分担机制,在不断完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这是记者昨天(27日)了解到的。

  刘昆透露,围绕十七大“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要求,今年要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力争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2350万、1380万、2080万、2130万、750万;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要达500万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达到200万人。

  今年要加快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做实个人账户工作,妥善解决全省范围内早期离开国企人员社会保险问题。劳动保障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和制订省级统筹方案,完善并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将以完善市级统筹为着力点,建立科学的责任分担机制,在不断完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

  今年,广东将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目前,我省已经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一步要推进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工作。

  对于城镇职工医保,将拓展个人账户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社区门诊医疗统筹。降低住院和特色门诊报销的起付标准,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标准,降低个人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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