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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是市场之战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网络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8 8:53:23

    “专利申请是市场竞争的要求和结果。”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秘书长胡佐超再三向记者强调这一点。中国企业需要明确的是,专利申请是市场竞争的要求和结果。对于企业来说,专利并不一定非要是发明创造,只要有市场和商业价值,就是有用的专利。

  他认为,从技术研发角度来看,国家需要强调原创性的发明创造,这是促进科学发展的。但是企业的专利是技术的开发,也就是科学技术的产业化,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市场和商业价值,不管是什么样的专利,是不是自身的发明创造,只要有市场价值就可以。

  知识产权是西方某些国家为了保持其技术领先性,并限制后来进入者参与的一种“游戏规则”。这种“游戏规则”受到国家机器和法律机器的保护及制约,但并不完全是一个法律概念,同时也是商业策略的一部分,是一种十分稳定的商业收入来源。

  在这一点上,胡佐超同样认同。他说:“中国企业和国外企业在专利方面的主要差距就是对于专利的意识——部分中国企业要么没有意识,要么意识不正确。有些中国企业不知道为什么要申请专利,少数企业甚至以为专利是标榜自己有水平。实际上,国外企业非常明确,专利之战就是追求市场效益。”

  所谓的核心专利也是如此。从科学技术本身来看,核心专利可以是科学难题,但是从市场角度来看,核心专利应该是该专利形成的产品在市场上受欢迎的、对企业来说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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