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料想中的风暴终于来临,担保行业4000多家企业即将接受或生或死的考验。
变局起自银监会近日下发关于担保机构的风险提示,要求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时要严格审查其资质条件,其中一个重要的硬性指标就是要求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必须要在1亿元以上,且必须是实缴资本。
此外,银监会的这份风险提示还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对担保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管理层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特别是担保机构的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并要求商业银行在对担保机构业务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其中的违规者建立类似“黑名单”的制度。
系统风险正在累积
国内担保业发端于1998年中期。当时,中央政府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发行国债,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而银行业为获得贷款数额大、期限长、有财政支持的项目,竞相追逐国债项目的配套贷款、政府牵头的重点项目贷款,以及上市公司和三资企业的贷款等业务,相比之下,小批量、多笔数的中小企业贷款很难令银行产生兴趣。
面对难以化解的矛盾,当时有专家谏言第三方的介入是化解矛盾的良方,于是在这种背景下,各地开始大力发展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
由于多头管理现象严重,一个直接的后果是,目前全国究竟有多少家担保公司,各方说法不一而足。据某业内人士保守估计,大概是在4000余家,与2003年的955家相比,几乎每年都要翻一番,整个行业呈现出爆炸式发展态势。
不过,在此看似红火的景象背后,担保业开始遭遇“成长的烦恼”。不久前,浙江一家造纸企业倒闭,导致为其连环担保的数十家企业相继倒闭,整个担保链的金融债务总计高达30亿元。
“担保行业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缺少行业规范。”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裁刘新来谈到中国担保业的现状,不假思索地指出问题的症结。
某项调查发现,有不少担保机构以各种方式进入资本市场,有的甚至直接发放贷款,担保机构既从事担保业务又从事投资业务的比例高达33.9%。2003年,担保收入仅占信用担保机构总收入的49.1%,连一半都不到,在很多地方,担保业务实际上成了一些担保机构的“副业”。
即使是在担保业务中,不规范现象也比比皆是。譬如说,在给A企业担保的贷款中扣出一定比例资金,作为为该企业提供担保的风险保证金;然后在为B企业担保时,又用这笔资金作为自身向银行担保的风险保证金,担保机构自身资金则另作它用。一来一去实际都是银行资金在运转,一旦经营不善,最终风险将全部落在银行头上。
更有甚者,有些担保机构干脆玩起了“空手道”,一俟注册成立,马上抽离或者挪用资本金;有些担保机构资本构成中现金资产偏少,其他固定资产偏多。如某市一家信用担保机构在其1亿元人民币的注册资金中,有将近90%的注册资金由一幢空置了数年的大厦折价而来。
经营不规范,加之行业高风险的特性,担保行业的前景开始蒙上一层阴影。
行业管理亟待提质
上述局面的出现并非偶然,对于一个快速成长的行业而言,及时有效的规范管理至关重要。
据了解,对于担保业的监管最早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后随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该职能从人行分离,1999年明确由财政部金融司负责监管,有关部门配合。后来,因为该行业涉及住房置业和中小企业贷款,监管职能又被划归到建设部以及原国家经贸委(现商务部)。2004年,国务院第412号令规定,对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实施行政许可,由国家发改委作为组织实施机关。
“看起来婆婆不少,可多头监管的结果是谁都没有明确责任,由此导致的后果就是各自为政,没有人对担保业的整体发展进行规划设计,全行业缺乏明确的准则和规范。”某科技担保公司总经理刘立明说。
由于缺乏统一的对口管理,加上各地发展水平差异很大,担保行业首先就要面临准入门槛的困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担保机构户均资本金不到3000万元,市一级以政府出资为主的担保机构资本在1000万到2000万元间,县一级的机构实力就更小了。浙江萧山17家担保机构的户均资本金仅为305万元。
这种各自为政的弊端还表现在:缺乏风险分散机制,未形成全国性风险分担体系;各地分散注册的担保企业没有统一的业务操作标准,比如法律合同的格式、审查担保申请人信用的程序,担保费用的核算等;有的省市虽然建立了信用担保行业协会,但还没有一个全国性的行业自律组织;担保机构之间、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均无法实现有效的数据交换与信息资源共享,导致经常对同一客户重复进行信用调查与分析,增加了担保业运营成本。
提供信用担保的担保行业自身需要建立信用,这种怪状客观上使得该行业发展逐步进入恶性循环的“死胡同”。2004年8月,上海银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资商业银行与担保公司授信业务合作的通知》,由此,沪上部分商业银行全面停止了与担保机构的合作,部分商业银行将合作权限从支行上收至分行或总行,有的商业银行则选择“有限合作”。
银行方面的不信任、不合作,使得担保公司的日子越来越难过。
即使是在信用环境最好的上海,截至2005年底,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共89家,较2004年减少13家;89家担保机构注册资金总额为72.5亿元,比2004年下降12.5%。上海市小企业办相关人士承认,目前从事融资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最大的困难是所得银行授信额度有限。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表示,金融市场要在规范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健康地发展,政府对市场合规性的监管具有决定意义。“但是,目前我国对商业性信用担保机构进行规范的法律基本上不存在,也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它们进行监管,由此造成了行业监管严重缺位、担保机构之间无序竞争的状态。”
中小企业嗷嗷待哺
担保行业自身存在的缺陷,直接制约着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全国320万家中小企业和2790万家个体经营者中,绝大部分无法仅凭其资质和信用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
事实上,因为经营环境的变化,商业对待中小企业的态度已经发生较大转变。以上海为例,截至2006年3月末,上海中资银行对小企业各项贷款余额1293.31亿元,约占同期中资银行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的9.3%,比年初增加103.5亿元;表内外授信总额1450.24亿元,比年初增加113.56亿元,授信小企业数量已达19099户,比年初增加506户。
尽管如此,中小企业贷款仍属于“僧多粥少”。用小企业业主的话来说,“锦上添花”的多,“雪中送炭”的少。担保资源不足、担保体系问题频出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瓶颈”因素。
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副主任叶斌认为,担保机构的信用增值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资本实力,二是运作能力。而粗放式的发展徒有数量规模,却无法形成信用的规模效应,使担保业的发展日益艰难。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担保机构总体放大倍率不足2倍,上海则仅略高于1倍,远未达到5─10倍的政策许可范围,而发达国家担保机构的平均放大倍数在10倍以上,日本为60倍,美国为50倍。担保机构的信用杠杆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造成本就有限的担保资源严重浪费。
一方面是嗷嗷待哺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却是国内担保业不成比例的信用规模。业内人士估算,仅上海一地,银行融资担保市场就达3000亿元以上,远远超出目前上海担保企业的担保能力。此外,还有无法估算的非银行融资担保市场,如信托业、租赁业、基金会、证券保险业、个人担保市场和其他行业担保市场,等待担保企业涉足。这种商业空间已经引起境外机构关注乃至介入。
3月22日,凯雷投资集团与中科智担保集团联合宣布,凯雷投资2500万美元购入中科智新股,这也是继亚洲开发银行和花旗银行之后,中科智引入的又一“重量级”国际投资者。“担保行业作为中小企业的贷款服务商,市场增长潜力巨大。”凯雷董事总经理祖文萃表示。
监管层也开始通过政策手段,引导担保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2005年上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跨省区域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担保机构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文件,对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担保机构,明确了市场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规范了担保行为,加强了过程监管。
据了解,目前银监会的通知已经产生作用,部分银行已下发文件,对未能达到门槛的担保机构,新合作协议一律不批,已担保的企业贷款期限满后续保无效。这场酝酿已久的“整肃”,究竟会给担保行业以及中小企业造成何种影响,尚待时间来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