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度广东省民营经济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要求,珠海市在今年开始的民营经济工作考核中,设立了民营经济发展指标内容,这将第一次把珠海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增长率、上缴税收年增长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单位GDP能耗下降率等4项“家底”摸清楚。这些指标将由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和工商联等负责统计。 民营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是地方政府民营经济工作是否到位的综合反映。在广东省民营经济工作考核评分标准体系中,“民营经济工作情况”着重考核的是政府的组织落实、实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措施和建设服务、担保等平台的“软环境”,“民营经济发展指标”则重在考核发展结果。
珠海市经贸局局长牛敬说,珠海首次对民营经济发展指标进行经济统计,能够更科学准确地把握珠海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对发展走势进行清晰地分析为决策提供服务。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要求,民营经济发展指标总分40分,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率、上缴税收增长率分别为13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分别为6分和8分。
在部署全市民营经济考核工作的会议上,副市长陈洪辉指出,单位GDP能耗下降率的指标代表了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旨在促进各地要发展循环型的民营经济,不能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市经贸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来,珠海一直把发展民营经济当作重要工作来抓,但是没有建立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状况的数据库,为民营经济发展开展经济统计,能获得发展的参考坐标,通过纵横对比掌握珠海民营经济的整体情况和发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