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珠海特区报》报道,从2006年起,珠海市颁发了《珠海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包括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费和贷款贴息两部分。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中,留学人员出资额超过20万元、低于5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补贴5万元;留学人员出资额超过50万元、低于1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补贴7万元;留学人员出资额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贷款贴息部分的标准是,贷款利息总额低于10万元的,可全部给予贴息,但贴息所限不超过3年;贷款利息总额超过10万元,则最多给予10万元的贴息。此外,在珠海创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还享受到在居住、风险投资、办公房租、子女入学等各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