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公开选择布展设计施工单位的公告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将选择设计新颖、装饰现代、大方安全,制作精细、价格合理、服务优质的布展设计施工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设计施工项目概况
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四届中博会)定于2007年9月15日至18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广交会琶洲展馆)举行。第四届中博会主要展区为:电子信息、家用电器、机械装备、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工艺品、食品药品、家具灯饰、陶瓷建材等行业展区;中小企业服务业展区、金融服务展区、大型连锁企业与品牌产品展区、日本展区、国际及港澳台展区等专项展区。共设展位数为5000个,其中境内企业4000个,境外企业1000个。
第四届中博会布展设计和施工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一:开幕式主席台(琶洲展馆北广场)设计施工布展项目。内容主要有:1、主席台及背板的制作; 2、会场地毯铺设、记者摄影台搭建、警戒带和导向牌设置等。工程费用由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报价。
工程二:展馆主要门楼设计制作。在琶洲展馆的北门、西门、东门和首层贵宾通道设计制作具有本届“中博会”特色,造型新颖的门楼。工程费用由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报价。
工程三:场馆内外宣传氛围布置项目。展馆南、北广场、展馆内珠江散步道及展馆周边环境等公众区域宣传气氛营造与施工,布置内容有:各类标语条幅、大型喷画、各色旗帜、空飘气球、专业展馆平面分布图、参观导向牌设置等项目,本届“中博会”的宣传布置要求增加新的亮点。工程费用由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报价。
工程四:场馆内通道地毯铺设项目。第四届中博会计划设10个专业展馆,每个展馆按照500个标准展位进行布展,展馆内通道和珠江散步道地毯的铺设宽度按组委会秘书处要求铺设。施工单位根据自已设计铺设方案、铺设的地毯质量按单位面积(m2)报价。
工程五:展馆内主通道装饰工程项目。根据组委会领导指示要求,第四届中博会10个展馆内的主通道都需要进行美化和装饰,为参展企业营造良好的展示环境和热烈的展会气氛。主通道装饰美化工程内容有:1、装饰通道两侧1290个标准展位;2、装饰门楼20个;3、建交叉通道造型装饰15组。主通道装饰工程项目标的费用由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报价。
工程六:开幕式会场音响系统布置工程项目。内容包括开幕仪式现场使用的音响系统和设备的租用,安装、调试,大会音响效果控制等,音响系统布置工程标的费用由设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报价。
布展施工时间为2007年9月12 日~14日,14日12:00时前将承办项目完成并交付验收。
二、参选的广告、展览公司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公司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公司的注册地点和办公地址应在广州市内,并要有自己的加工场地或工厂;
3、有在广交会琶洲展馆承担过国家大型展览布展工程施工的经历;
4、有自己固定的设计和施工队伍;
5、“工程四”要求使用国内大型地毯生产企业生产的优质、名牌产品,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知名地毯生产企业或其经销代理,地毯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要求1000万元以上。
(二)参选的广告、展览公司必须提交的评审资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税务登记、公司法人代码证、2006年度纳税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与正本核对;
2、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意见的2006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单位职工社保参保缴费证明;
3、公司在广交会琶洲展馆承担国家级展览工程的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公司在广交会琶洲展馆承担国家大型展览工程的照片;
4、被服务单位出具的公司在广交会琶洲展馆特装搭建效果意见证明;
5、“工程四”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为其供货的地毯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授权经销书、名优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产品的质量与消防检验合格证。投标单位必须承担过国家级展会30000平方米以上地毯铺设工程的合同复印件(备查)。
(三)参选单位的承诺
1、参选公司须以书面形式保证中选后的施工布置工作由本公司自行组织实施,不得将项目转包其他公司施工布置。
2、参选公司应严格按中选文件中规定的装饰材料进行施工,确保布展工程质量、安全可靠、无污染等。
3、参选公司要向第四届中博会组委会展务组提供施工进度,工作计划,听从组委会展务组的指挥,接受展务组、展馆与当地消防部门对工作进度及安全检查监督,原则上不安排昼夜施工、突击作业。
4、免费按照组委会秘书处的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
三、设计要求
(一)重点突出“增进了解、加强合作、扩大交流、共同发展”的主题,体现国际交流和中外中小企业合作特色,效果要“隆重、热烈、和谐”;
(二)坚持“求高、求新、求实”的原则,采用声、光、电等现代装饰布展手法,营造现代、典雅、柔和、适用的氛围;
(三)色彩必须协调、稳重、大方;
(四)整个项目包括总体设计、物资采购、道具租赁、制作、现场组装施工、维护、搭建物拆卸、包装、运输、清洁等各项内容;
(五)参选公司要按第四届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展务组提供的展馆平面图进行设计;
(六)文字要统一使用中、英、日文字,会标使用组委会提供的会标;
(七)平面设计方案(效果图)按A1尺寸制成,图集按A3尺寸装订,不接收其它尺寸的效果图、图集;报价清单用A4纸打印,其它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应装订整齐。
四、报价要求
(一)应提交总承包合同价和分项报价项目预算表(详细列出装饰材料名称、材质及规格、数量、单价、价格等)。
(二)报价应实事求是,标价计算应准确,单价与总价要相符,无分项报价或单价与总价不符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作废。
五、申报文件
(一)布展平面设计方案(效果图)及设计方案的文字说明。
(二)现场施工质量保证能力等资质证明(说明)材料。
申报参选公司设计方案、项目预算表一律不落款,密封后于2007年6月15 日下午5时前送广州市连新路11号9楼会议室,由展务组编号送评,展务组不接受提前申报。
(三)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税务登记、公司法人代码证、2006年度纳税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与正本核对。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意见的2006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单位职工社保参保缴费证明。
(五)公司在广交会琶洲展馆承担展览工程的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公司承担国家或省级大型展览工程的照片。
(六)由服务单位出具的公司在广交会琶洲展馆特装搭建效果意见证明。
六、评选办法
第四届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每项工程选择一家具有资质的展览广告公司承办,具体方式如下:
(一)“第四届中博会选择布展设计施工单位公告”报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由组委会秘书处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向组委会领导推荐3家施工单位设计方案。
(三)由展务组派专人对入围的三家公司进行真实性考察并向第四届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提交书面考察报告。
(四)由省纪委派驻省经贸委监察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第四届中博会公开选择布展设计施工单位的评选过程。
(五)由第四届中博会组委会领导审定中选的设计施工单位。
(六)在评选过程中,参与公司及任何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通过各种关系干扰评选工作。
(七)任何个人的口头信息、评论和承诺均属无效。
七、确认通知
施工单位确定后,由第四届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展务组向中选公司发出通知书,中选公司在收到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展务组商洽并签订设计施工合同。
八、其它
(一)本次参选施工单位活动属无偿自愿参加,参选的各项费用由参选单位自负,参选资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二)本公告的解释权为第四届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
参选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 沛、梁颖基 电 话:(020)83396563 传 真:(020)83354067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1号9楼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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