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减负〔2008〕4号
各地级以上市减负办,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08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减负〔2008〕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