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信用评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中小企〔2008〕31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信用担保协会:
现将《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信用评级工作对规范担保行业发展、提升担保机构信用能力和融资担保能力的重要意义,在尊重担保机构自主意愿的基础上,切实组织引导担保机构参加信用评级工作。
二、加强监管。要加强对信用评级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切实规范评级程序,统一评级标准,确保公平、公正、有序开展信用评级工作。
三、加强联系。要加强评级信息的沟通和联系,认真听取担保机构对评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评级情况及时向我局反馈。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省中小企业局技术进步处 郑华,电话:020-83135895,手机:1356016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