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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出台六项改革措施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日期:2008-5-7 10:42:06  来源:新华网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催生更多合格的市场主体,同时帮助和推动企业做强做大,广东省近日出台了包括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下放登记管理权限等六项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措施。

  六项改革措施包括:一是试行公司股权出资。从今年5月1日起,广东省允许投资人直接以其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设立新公司或扩充被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该项改革是国家工商总局批准广东省开展的股权出资工作试点。

  二是下放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限,实施属地登记管理,进一步方便企业,提高效率。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已将其履行的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辖权,授予广东省各被授权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时,批准省工商局将自己登记管辖的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下放给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

  三是开展不冠行政区划内资企业名称的受理试点。从今年6月1日起,广东省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不必再到北京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核准,可直接向省工商局申请,由省工商局受理后通过网络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审核。

  四是放开对农资(化肥)经营单位的登记。广东省将突破化肥专营政策限制,允许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化肥零售经营。目前,广东省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是放宽企业申请冠省名的条件。为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广东省大幅度放宽企业冠省名的条件。凡实缴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再区分企业性质、经营项目和是否新设,都可以申请冠省名。此外,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收资本300万元以上的农、林、牧、渔类企业及经济鉴证类企业、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或者持有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等,均可以申请冠省名。

  六是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目前广东省共有个体工商户279万户,居全国首位。据介绍,为鼓励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广东省将出台《指导意见》,内容包括:允许升级后的企业继续保留原字号名称和行业特点,允许原已取得的前置审批许可文件延续使用,简化程序等。

  广东省工商局长卢炳辉介绍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行市场准入制度逐渐暴露出一些不足或缺陷,突出表现在市场准入门槛偏高,行政许可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广东省这次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就是为了通过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着力突破市场准入障碍,帮助和推动企业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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